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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案庭诉前调解化纠纷
作者:姚淑君  发布时间:2018-06-08 09:29:18 打印 字号: | |
  2018年6月6日上午,奈曼旗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大门刚刚打开,便迎来了三十多位来访群众,他们是奈曼旗明仁苏木博尔梯村、八仙筒镇孟家段村、开鲁县麦新镇双合兴村等几个村子的村民,因粮食款问题前来诉讼。

  立案庭庭长韩秀枝详细询问了他们的情况,得知奈曼旗大沁他拉镇居民杨某某经营粮食生意,去他们几个村子收粮,村民们将自家粮食卖给杨某某,杨某某出具了欠条并承诺粮食卖出后便还钱,但杨某某家中突发变故,导致粮食囤积无法卖出,村民们便一起来到法院,希望法院能尽快解决此事。韩庭长了解到这些村民交通不便,赶了很远的路来到法院,决定在立案阶段对这三十余起粮食买卖案件进行调解,将纠纷化解在立案阶段,减少来诉群众诉累,同时能够尽快进入执行程序,将囤积的粮食变卖,解决这一群体性诉讼问题。

  在韩庭长的领导下,立案庭工作人员立刻行动起来,在保证正常接待来访群众的情况下,迅速将这三十余起案件进行立案、录入,韩庭长带领两名书记员进行调解工作。工作人员特别理解村民们路途遥远交通不便,为尽快解决此事,争取在这一天内促成调解,达成协议。

  下午六点,韩庭长带领立案庭工作人员终于将交通不便的村民的案件调解完毕,村民们的诉求得到了合理解决,他们纷纷对奈曼法院立案庭的工作人员表达了感谢之情。
来源:立案庭
责任编辑:陈静